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2-2-10 19:25

无所谓 关咱P事

dwb 发表于 2012-2-10 19:50

俺在担心会不会被删贴~

xiaopeng123 发表于 2012-2-10 20:02

雷蛇 发表于 2012-2-10 00:16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我国的农民思想确实落后严重。

带着偏见看问题,本身就是个问题{:1_304:}

kkkkkong 发表于 2012-2-10 20:14

一不是官二代,二不是富二代,他不死谁死?
如果药有钱,有权,就可以光明正大开着车倒回去也好,开回去也好,反复碾压,直到张成为一张肉饼,解完气再扬长而去.余下的事自有别人帮他处理,最后公布的结果只能是一般**通事故,赔个几十万就了事.
但他没钱,没权,只能偷偷揣把刀子回去捅.这种心里阴暗的角色不死谁死????

jwl 发表于 2012-2-10 20:38

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2-2-10 19:25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无所谓 关咱P事

天朝的教育算是达到目的了{:1_305:}

枫红朽木 发表于 2012-2-10 20:51

加薪是牺牲品,不过偿命也正常
不过另外的就该死了,这种人就是无赖,可惜无赖很多

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2-2-10 21:06

jwl 发表于 2012-2-10 20:38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天朝的教育算是达到目的了

谢谢

不知道我这是 合格品 还是失败作品

jwl 发表于 2012-2-10 21:26

对于我朝来说你简直就是完美之作

For1999 发表于 2012-2-10 21:46

自首应该可以从轻为死缓或无期。

玉皇大帝 发表于 2012-2-10 22:26

笑而不语

aqua2001 发表于 2012-2-10 23:39

muscel 发表于 2012-2-10 11:49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这种不要脸的人,早就该被抹杀
田超之所以落后,就因为这种货色太多

要脸不要脸,不是能剥夺一个人生命的理由。如果因为这种“看不惯”的理由就能理直气壮地伤人性命,恐怕阁下和我自己也未必能活得了多长。

sniperg 发表于 2012-2-11 00:17

RE: 上次我说药加薪不该死,那几个喷我的都进来给我道歉

飞游 发表于 2012-2-10 00:35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药加薪是该死的张家再要钱是不要脸的

基本同意此说法。

sniperg 发表于 2012-2-11 00:20

此帖会被xx,大家快留名。

rainwater446 发表于 2012-2-11 00:42

本帖最后由 rainwater446 于 2012-2-11 00:46 编辑

药家鑫该不该死和现在张妙家人要钱之间没有关系。

吞噬紫外线 发表于 2012-2-11 03:04

难怪当时药家鑫把人给杀了,原来他真的有预感:张家男人不是善茬~

GREE 发表于 2012-2-11 09:26

嗯,的确够难缠的。

xxxnm 发表于 2012-2-11 14:08

要价信该死是该死,张家人要求不对,两码事儿

wlbx 发表于 2012-2-11 14:09

muscel 发表于 2012-2-10 11:49 http://www.shoudian.org/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这种不要脸的人,早就该被抹杀


上次我沒有鄙視你,但是就衝你這句話,我鄙視你。

bszzl 发表于 2012-2-11 14:19

杀人偿命

zhangkais 发表于 2012-2-11 14:28

不知道那些总把大爱挂在嘴上的人怎么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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